104年度英語輔導小組國中小英語「有效教學教案設計甄選」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度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
二、 104年度教育部補助辨理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要點總體計畫。
貳、目標:
一、帶動教師共備共學的風氣,激發英語教師之教學創意,提供有效可實踐的有效教學案例,加速教學社群之落實,進而提升教師英語有效教學效能
二、透過評審給予甄選結果回饋,並彙編優良英語教學教案設計及教學示例,提供各校教師之教學典範與參考資料,進而促進自我省思與相互觀摩學習。
三、藉由教師專業社群運作,產出英語有效教學與評量策略,並由獲獎團隊分享設計緣由、 實施歷程及心得與省思等,以收推廣之效。
參、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 承辦單位:臺中市立北新國中、臺中市太平區宜欣國民小學。
四、 協辦單位: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語文學習領域國中英語輔導小組。
肆、實施對象:
一、 歡迎全市國中小英語科教師(含正式、代理、代課、兼課與實習教師)組成專業團隊(3人以上、同校)。
二、國中、小英語輔導員組成初審團隊,擔任初審委員者就不得參加此次甄選。
伍、辦理期間:投稿時間自即日起至104年6月15日截止收件,以郵戳或公文交換收件日期為憑。
陸、辦理方式
一、甄選內容
(一)參選之教案內容,須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任何媒體(包含本市數位教學資源網),或不得為曾於其他任何比賽得獎之作品。
(二)為已實施或尚未實施之有效教學教案設計,以現有國中、小英語教科書之教學單元且能在班級課堂內實施為主,並且能直接或經修正建議後,做為宣導與推廣之完整教學方案。
二、教案內容
教案文本版面設定以A4直式規格由左至右橫打,以2000至8000字為限。除報名表外,不得在內文資料中呈現參選者姓名及所屬學校,以示公正與公平。經承辨人檢核後,內容資料將以匿名編號方式彙整送件評選。教案內容應包含以下六個部分:
(一)教學單元或名稱
(二)教案設計及實施之理念。
(三)活動進行步驟:敘述教學活動之進行過程、對應之課程綱要能力指標、相關學習評量標準制訂過程或評量內容編製等。
(四)使用之教科書版本及延伸教材或配合運用之教學資源(須註明出處)。
(五)實施成效:以學生的學習歷程或學習成長的成效評估,探討實施後之成效,檢附照片及相關成果檔案(如學生學習單、作業等)。
(六)實施之教學省思:教師教學活動實施後於社群提出之問題與討論、建議與改進。
(七)光碟:
1.錄影呈現教學實施過程,以一個教學單元之教學活動(可含延伸活動)為限,並剪輯為15分鐘以內的影片檔。(影片檔請以解析度高且電腦能讀取的mp4格式儲存)
2.將第一項文本電子檔及本項教學過程影片檔一併燒錄在DVD光碟內。
三、評審標準
(一) 教學設計以教科書單元為主軸,符合設定之能力指標:25%
(二) 教學與評量理念正確,達成教學目標:25%
(三) 教學活動與評量方式多元化:25%
(四) 教案內容完整,可行性高:25%
四、送件與報名
參加甄選之國中組稿件請以掛號寄至406臺中市北屯區柳楊東街180號北新國中黃貴連主任收,國小組請以掛號寄至436臺中市清水區光華路125號清水國小黃杏媚老師收。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計畫承辨人李國禎老師:richardli.tw@yahoo.com.tw, 23756287-766或黃杏媚老師:mariahuang0108@gmail.com, 26222004-505。
參加甄選之教師團隊,應備齊以下資料:
(一) 報名表一份(如附件一)。
(參選者姓名及所屬縣市學校僅可在此呈現)
(參選者姓名及所屬縣市學校僅可在此呈現)
(二) 創用CC授權同意書一份(如附件二)。
(三) 教案設計書面文本資料及DVD光碟(內含文本電子檔及教學與評量過程影片檔)一式三份(黑白、雙面列印即可),Word文件請以pdf存檔。
五、注意事項
(一)
請掃描教學單元內容並存於DVD光碟中,俾利了解教學活動與教學單元之連結
(二) 稿件涉及引用他人著作內容、圖片、軟體、影音檔等部分,請依著作權法相關規定辦理。若有不當引用經檢舉查證屬實者,追回所發獎項、稿酬。
(三) 參選者均須填寫「創用CC授權同意書」,否則不予受理。
(四) 凡報名參加甄選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計畫中所載之實施辨法,權利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各項規定
(五) 繳件不齊者不予補件,未獲獎者亦不退件。
柒、獎勵
一、本活動共評選優良作品12件,國中、小各6件(承辨單位保留各獎項從缺之權力),得獎團隊獲頒獎金及敘獎,名額如下:
(一) 特優一件,每人嘉獎二支。
(二) 優選二件,每人嘉獎一支。
(三) 佳作三件,每人一張市府獎狀。
三、得獎團隊將擔任本案分享與推廣之研習講師。
捌、經費
由教育部專款補助與教育局自籌款支應。
玖、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陳報教育局核准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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