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30日 星期六

104年度臺中市 國民教育輔導團各領域議題輔導小組網站評比競賽實施計畫

104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度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
二、104年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貳、目的:
一、建置國民教育輔導團各學習領域議題輔導小組教學網頁,鼓勵輔導員將教學資源上網,以達到資源共享的目的,提高各學習領域議題教學品質。
二、鼓勵持續經營領域議題輔導小組教學網頁,促進教學經驗交流,創造多元化的學習環境。
三、經由網頁連結,充實國民教育輔導團學習領域議題教學資源共享平台。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肆、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伍、協辦單位:大里區大元國民小學
陸、參加對象:各領域議題輔導小組輔導員。
柒、作品繳交:
一、各領域(含議題)輔導團網站,於104531日前更新完成。
二、評審網址:http://www.guidance.tc.edu.tw/
三、評審網站內容:10361日至104531日內網站資料,超過時間不予計分。
捌、評審人員:
一、課程督學
二、市內各國中小校長及教學專家
三、資訊教育輔導小組輔導員
玖、評審日期:104615~104630
拾、評比項目說明及評分標準:詳細說明如評分表(附件一)
拾壹、獎勵辦法:
一、國中組及國小組各學習領域(含議題)擇優錄取特優1件、優等2件、佳作7件。
1.特優1件:嘉獎二次2人,一次5人,獎狀至多5人。
2.優等2件:嘉獎二次1人,一次3人,獎狀至多4人。
3.佳作7件:嘉獎一次2人,獎狀至多3人。
二、說明:
1.入選名額視參賽水準而定,並得以從缺。
2.評審結果將優勝名單於10471日公佈於國民教育輔導團
網站。
拾貳、網站內容作者必須聲明並保證為各網站作品之共同著作財產權人,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有權同意各項授權,並同意作品永久典藏展示於「臺中市政府」指定網站,且為推廣資訊教育之目的,得進行數位化典藏、重製、透過網路、數位光碟公開傳播、轉授權給學校師生下載,作教學活動,且不涉及任何商業利益之運用。
拾叁、聯絡單位:
一、臺中市沙鹿區鹿峰國小 劉景銘組長 gemnist@gmail.com
連絡地址:臺中市沙鹿區鹿峰里星河路209號,電話:2622-4210#301
二、大元國小 黃豐炘組長 fenghsin@dyps.tc.edu.tw
連絡地址:臺中市大里區現岱路60號,電話:2483-4568
拾肆、獎勵:
一、執行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臺中市市立中小學教職員獎勵要點」敘獎。
二、另擔任評審之工作人員於評審會議時,得以公假參與,以利參與各項評審作業。
拾伍、本競賽所需經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要點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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